“叼着烟、放着狗,哪里人多往哪凑!”提起不文明养犬,云南昆明市官渡区市民李玉就开始抱怨。
恶犬伤人、遛狗不拴绳、随地排泄、街头狂叫……近年来,不文明养犬以及由此引发的矛盾冲突频频引发社会关注。养犬,该咋看?不文明养犬,又该咋管?记者近期进行了采访。
“它就那么冲我扑过来,把我吓了个半死”
每天傍晚5点钟,在昆明市区某大学就读的大学生赵青和同伴准时会听到附近一只狗吼叫。“本来准备公务员考试就特别焦躁,听着狗叫别提有多烦!”
“狗叫扰民多了去了!”李玉说,往往一只狗开始叫起来之后,会产生连锁反应,其他狗也聚在一块汪汪汪跟着叫,而且越叫越凶。
“我们一位邻居家里有老人,被狗吵得没法休息,当时老人儿子出面跟狗的主人商量,结果被回怼‘它叫不叫关我啥事’,差点就动起手来。”李玉说。
每次在小区散步,李玉会格外小心。“说不定一脚下去就是软的,不少养狗的把公共场所当自家花园,想怎么遛狗就怎么遛狗,狗大小便自己也不清理。”
有市民抱怨,“我不反对养狗,在家里养狗只要狗不叫、别扰民,我没意见;但是在公共场所,就该遵守公德和公共秩序。”
“在学校里经常能够看到流浪狗,阳光好的时候就趴在路面上摊开睡着。”赵青告诉记者,学校附近流浪狗已经初具规模。
赵青的同伴陈朝鑫天生怕狗。前不久中午去学校附近吃饭,结果一只萨摩耶突然从人群里冒出来,伸着两只大前爪就往陈朝鑫身上扑了过去,“倒是没有咬我,它就那么冲我扑过来,把我吓了个半死!”
每次带孙女乘坐电梯,李玉一看到有狗进来就会把孙女抱起来。“狗毕竟是动物,尽管经过驯养,但你不敢保证它下一秒会不会咬孩子。再说,万一狗有狂犬病怎么办?”实际上,部分养犬者随意弃犬,已经影响公共安全。
抛开狗是否会攻击人,伤人事件频发已经直接影响市民的安全感。只要在网络搜索引擎输入“犬伤人”的关键字,就会显示出大量有关犬伤人事件的案例,一些大型犬伤人、吓人事件不时发生,对人构成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威胁。“一般小狗我们大人还能驱赶,遇到大狗攻击人,就是牵绳的狗主人都不一定拉得住。”李玉说。
“遛狗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让犬随意大吼大叫、制造噪音,因为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对居民特别是孩子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是市民最为反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李光懿教授表示,养犬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养不养狗是个人选择,但养了就要履行义务”
即便是对狗敬而远之的市民,对文明养狗者也并不排斥。“小区内也有居民出门系狗绳,随时拿着纸清理狗的大小便,看到有小孩更是会马上把狗抱到自己怀里,这些养狗者我并不反感。”李玉说。
养犬人陈海清表示:“是你需要狗,不是狗需要你;养不养狗是个人选择,但养了就要履行义务。”
一边是爱狗人士呼吁善待动物,但另一边却是不养狗家庭希望不被打扰、确保安全。“我不是要求城市禁养宠物狗,但狗的大小、遛狗区域和方式应该受限。”有市民说,公共场所应该公共利益优先,养犬该受到更多限制。
实际上,国内主要城市目前都已出台了犬只限养规范,越来越多城市区域也出台规定规范城区养犬。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近日便发布公告,规定了禁止居住在公寓、集体宿舍的人员养犬,严禁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不得携犬进入商店、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候车室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退弃犬只,犬只死亡的,不得随意丢弃,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自11月21日起,将在永善县城区范围内开展“流浪犬”“无主犬”的集中清理工作。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许多宠物犬目前都属于非法状态。且不说拴狗绳这样的日常管理,就连办理狗证、定期注射疫苗、不养殖烈性犬或大型犬这样的前提性条件,不少养犬者都没做到,更别说“文明养犬”的要求。
李光懿建议,为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我国应尽快出台管理犬相关条例,进一步强化公安、畜牧兽医、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小区物管对养犬的管理职责,明确管理处罚细则、完善违法行为处罚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养犬登记制、实施强制免疫管理、定期注射相关疫苗,规范养犬人与犬只的责任关系,严格执行有证养狗制度,禁止无证养狗,对没有登记的犬只,设立动物收容所,进行统一管理和处置。”
“不能总是靠劝,关键还是执法要严”
李光懿指出,“城市居民楼往往公共空间较小,相对不流通的居住环境增加了饲养宠物犬的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的可能性,加之养犬人遛狗不拴绳、让犬随意大吼大叫,制造噪音、带狗随意出入公共场所、随意抛弃宠物狗,因养犬引发的矛盾纠纷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不但影响了邻里关系,更影响了社会和谐。”
“养狗产生的问题归根溯源是人的问题。不文明养犬多发,既是因为少数饲养人违规,也表明政府部门管理须强化。”李光懿认为,造成不文明养犬现象和人宠矛盾比较突出的原因不是单方面的,但养犬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饲养者的文明素养不高。尽管全国各个城市养犬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举措。
李光懿表示,要解决不文明养犬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双管齐下、综合治理,既要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也要严格政府部门的管理行为,及早实现“百姓文明养犬,政府规范管理”。
“在目前立法尚不完善,不文明养犬还较为普遍的情况下,宣教尤为重要。”李光懿表示,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小区物管尤其要进一步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在商场、社区、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更要加强知识和法规宣传,从而提升养犬户法治和公德意识,共创和谐文明养犬社会环境。
“不能总是靠劝,关键还是执法要严。我在北京很少看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但昆明到处都是,靠的还是严管,特别是对公共场所管理者追责机制的完善。”李玉说,犬只管理绝不能因为难执法就放弃执法。
多位规范养犬者表示,支持严管。“要是再这么放任下去,社会对犬和养犬者会越来越反感。”
李光懿强调,由于养犬较为普遍且分散,必须根据政府监管、基层组织参与、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和禁限结合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小区物管等要形成监管合力,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要进行巡查整治,及时教育、劝阻和实施相关处罚,养犬人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