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志愿者群体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广泛关注。
政府工作报告在描述中华儿女风雨同舟、守望相助,抗击疫情的段落中特别提到了坚守岗位的志愿者,明确“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而在首场“委员通道”上,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杨振斌委员也点赞了疫情期间战斗在防控一线的90后志愿者。
据中国志愿服务网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55万多个志愿团体,注册志愿者总数超过1亿,这些志愿者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时长接近12亿小时。
如何保障志愿者群体的合法权益,让“马甲红”“荧光黄”没有后顾之忧地提供志愿服务?代表委员建议,尽快构建完善志愿者保险制度“兜底”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
志愿者权益保障尚存“软肋” “调查表明,20%的志愿者在服务活动中受到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60%以上的志愿者难以获得人身保险,44.8%的志愿者担心出现人身意外伤害或事故后得不到赔偿。”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杨伟军委员带来的一组数据,揭示出我国在志愿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
由于志愿者权益保障涉及法律、保险等方面,让志愿者放心、安心一直是制约志愿服务深入发展的“软肋”。
“一些志愿者组织机构缺乏长期风险保障意识,往往针对某一次活动投保短期或超短期商业保险,有的甚至从不给志愿者投保。”杨伟军委员分析说,这也与志愿服务经费保障不到位有关,“目前,志愿服务活动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每年固定的行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其他收入微乎其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委员梳理发现,我国涉及志愿服务的法规散见于各个部门法和地方立法之中纵横交错,大约有37部,其中,规定志愿者保险的有28部,但这些法规在保险的强制性、覆盖范围、险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作为统一立法的仅有《志愿服务条例》,其第17条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我国已开办的保险种类多达几百种,但没有一种专门针对志愿者。”杨伟军委员说。
构建志愿者保险体系“兜底” 如何通过完善保险制度体系为志愿者权益“兜底”?
杨伟军委员建议,建立“以商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政策保险为补充”的志愿者保险体系。在实践中,商业保险和政策保险优先适用、社会保险补充适用,“保险事故发生后,先由商业保险、政策保险进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社会保险承担。”
在志愿者权益保障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是: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如何让“马甲红”“荧光黄”安心开展志愿服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过,杨伟军委员指出,由于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受到的伤害不同于真正的工伤,因而在适用工伤保险时有其特定的审查制度,还需要在认真研究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予以不断总结和完善。
“志愿者在进行抗震救灾、传染性疾病防控等风险极高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发生风险概率极高,但在现行保险体系中,这些活动均属于拒保风险。”他建议,以国家财政为后盾,对面临极高风险的志愿者建立政策保险。
立法推动志愿服务提质 “目前的《志愿服务条例》法律层级较低,执行力度不足。”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委员呼吁,尽快制定志愿服务法及志愿服务法实施细则,为志愿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周世虹委员的观点与多位代表委员不谋而合。
汤维建委员表示,从理论研究上看,制定志愿服务法的条件已经趋于成熟,不仅有大量地方性规范和行政法规作为依据,也有较多的专家建议稿可供参考。
杨伟军委员进一步建议,各级民政、财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志愿者保险工作机制,细化志愿者保险的实施措施,同时加强对志愿服务的风险管理,明确规定违反志愿者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代表从另一个维度对促进志愿服务发展提出思考。“志愿服务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志愿服务平台,将其制度化。”他建议,推动社会公益组织、政府机构、志愿者组织三方联合,对接群众需求,打造国家级公益志愿服务平台。(记者 王维砚 王群)
原标题:如何让“马甲红”“荧光黄”安心开展志愿服务?
责任编辑:罗婷 标签:志愿服务,志愿者,2020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