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影响你我的生活。
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内停放电瓶车最高罚款1万元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内禁放电动自行车。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首部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工作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8月1日施行。
《规则》中有何重点及亮点?——(1)在线诉讼必须以合法自愿、安全可靠为前提;(2)首提技术中立和平台中立,为数据信息提供安全保障;(3)规范在线庭审秩序,明确界定何为“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4)首次肯定“非同步审理机制”;(5)明确在线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公开的案件类型;(6)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7)区块链存证审核从此有据可依。
国家再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部、财政部此前联合发布通知,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通知明确,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据了解,这是国家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8月1日起,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简单来说,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可以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表单精简比例超过50%。
明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稽查局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或者无税收违法行为结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90日;特殊情况或者发生不可抗力需要继续延期的,应当经上一级税务局分管副局长批准,并确定合理的延长期限”,既保障疑难、复杂案件查处,又强化监督制约,提高办案效率。(记者 徐也晴)
原标题:上新了!这些八月新规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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