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日前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广东将持续深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基本建成能够满足供养对象需求、县镇供养服务网络相衔接的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到2025年,广东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有率将达到10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将不低于55%。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盯任务目标,不断加强县级(区域)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
《通知》强调,要建立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各地可将部分地理位置较好、硬件设施完善、规模较大且已具备县级供养服务机构功能的乡镇(街道)老年人福利机构或敬老院改扩建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并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会议纪要予以明确。此外,对未收住服务对象、改扩建条件受限的供养服务机构,可通过改造升级转型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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