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民政局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高位推动,强化工作保障。
宜昌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筑堡工程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实社区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村)协商的办法(试行)》,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村(居)民议事协商工作。按每个社区20万元、每个村10万元的标准建立惠民资金,通过购买社区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等形式,将协商议事嵌入基层事务各领域。成立社区公益基金,明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募集的所有资金用于社区公益建设。将社区公益基金与“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基金整合,共同为社区公益服务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各县(市、区)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小型项目建设等“以奖代补”机制,引导广大群众协商自办、成果共享。
同时,宜昌市还进一步提高社区(村)工作者组织开展协商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员持证上岗,鼓励社区(村)工作者全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宜昌城区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按照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实施社工人才引进“千人计划”,三年内引进1000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高层次人才。对社区(村)工作者开展全员常态化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赵胜豪 标签: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