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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出台慈善捐赠信息统计和发布指引

时间:2022-07-18 来源:中国社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规范全省慈善组织捐赠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慈善捐赠信息统计和发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19条,重点对慈善捐赠信息统计规范、慈善捐赠信息统计口径、慈善捐赠信息发布规范、专项统计表样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提出按照“谁接受、谁统计”的原则,实行属地统计管理。省内各级慈善组织实际接受的捐赠款物均纳入统计范围,分别按照年度统计表和专项统计表进行统计。年度统计表通过慈善组织年报工作统一进行。应急慈善捐赠活动期间,凡接受捐赠的市(州)级、省直管市(林区)民政部门和省级慈善组织,每日按时以专项统计表形式报省级民政部门,直至捐赠活动结束。

  《指引》对慈善捐赠统计信息发布提出具体规定。要求日常捐赠活动捐赠统计信息,由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时限、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慈善捐赠活动捐赠统计信息,由负责汇总统计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管理,并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要求对外发布。慈善组织应在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上公布接受和使用捐赠款物的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罗婷 标签: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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