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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重点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时间:2022-10-12 来源:三湘都市报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已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重点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到2023年,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省 7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和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到2025年,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据介绍,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意见》明确,将对社区协商类组织、社区和谐类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社区文体类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进行重点发展。各地在重点发展这五类组织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它的发展重点。

  《意见》要求,要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即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各市州民政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条件、程序、材料和资产管理方式,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备案证明、备案证书等文书式样,确定社区社会组织命名规则和编号形式,制作《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

  《意见》还要求,各地还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与此同时,各地还要依托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为社区社会组织,尤其是新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重点提供“网上登记、备案”“网上年检、年报”“公益项目设计”“资金管理”“等级管理”五项服务。帮助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尤其是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的网络知识匮乏、政策规定不清、管理经验不足等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赵胜豪 标签: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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