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是基层治理的重心,也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线。5月16日,在湖北省委召开“喜迎党代会 荆楚谱新篇”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介绍,近年来,我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健全了“社区(村)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塆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党组织架构,村(社区)主职干部“一肩挑”比例达到99%以上,“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村(居)民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全面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村(居)务公开更加规范,村级民主监督更加有力,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年龄、学历、性别结构得到优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持续深化,四岗十八级职业体系全面建立,数量素质优化提升,薪酬待遇大幅提高,履职管理更加规范。
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全面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站,普遍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服务,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更加便捷,志愿服务、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蓬勃发展。
社区治理创新实验不断深化。15个市县被确定为全国、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形成了一批实验成果和典型案例。“五社联动”机制得到民政部推广。
赵显富说,下一步,我省将推动地方立法。配合做好《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法治保障。
坚持自治强基。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
增强服务功能。推动实施《湖北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增强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
推进治理创新。组织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和创新实验,培育推广典型经验,推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
开展评选表彰。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先进典型,营造重视基层、关心社区工作者的浓厚氛围。(记者黄璐、李婷)
原标题:湖北:村(社区)主职干部“一肩挑”比例达到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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